中國如何應對“碳緣政治”
履行“雙碳”義務,兌現“雙碳”承諾,必須切實采取措施加以落實。然而,履行承諾不意味著一切隨著西方的調子起舞,不意味著不認真算賬。恰恰相反,我們應認真分析,直面并破解西方主導的“碳緣政治”。
1 縮小與西方發達國家在新能源產業間的差距
中國與西方發達國家的差距,一是能源消費結構中低碳能源消費比例遠低于西方發達國家,煤炭等高碳能源消費占比和能耗強度均過高;二是碳排放體量大,中國2020年碳排放量達到110億噸,占全球的近1/3,碳排放總量、人均排放量和碳排放強度均過高,碳減排任務十分艱巨;三是無法像西方國家那樣在2050年前達成碳中和,需要有一定的后延時間;四是氫能利用等部分核心新能源技術仍落后于發達國家。
中國也擁有一定的優勢。一方面,中國新能源發展已初具規模,據《bp世界能源統計年鑒2021》,中國非化石能源消費比例已經達到15.7%,雖然不及發達國家,但絕對量遠遠高于其他各國,多數種類居全球第一。風電和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已經超過6萬億千瓦/年;新能源汽車發展迅速,2021年中國新能源車銷量近500萬臺,占全球銷量937萬臺的53%;氫能的配套發展起步較快;儲能電池發展快,寧德時代公司的電池已占據全球市場份額的37%。另一方面,新能源技術進步較快,光伏發電、風電、特高壓輸電、核聚變等技術已經獲得全球領先地位。中國要大力發揮自身優勢,盡快補齊短板,借力使力推動能源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開展能源科技攻堅。
推進“雙碳”,首先意味著煤炭等高碳能源產業適時、適量漸次退出,代之而起的新能源產業有太陽能、風能、氫能、地熱能、生物質能、核能等,新能源汽車、新材料、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伴生資源、稀有金屬等產業也將蓬勃興起。
1.1 大力發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產業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稱,如果沒有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就很難完成碳減排目標,到2050年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將貢獻全球碳減排量的13%——即按目前碳排放水平,要實現碳中和,全球每年需要封存68.1億噸二氧化碳,中國每年需要封存14.3億噸二氧化碳,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產業發展空間無限。全球已有65個商業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項目,其中27個在商業運營、2個暫停、2個在建、13個待完成最終投資決定、21個處于早期論證階段,每年永久封存4000萬噸二氧化碳;有34個
試點和示范項目和8個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測試中心。擬建和在建的商業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項目有兩大進展:一是美國二氧化碳封存樞紐和集群——美國建立了堪薩斯和內布拉斯加綜合封存中心、CarbonSAFE(碳封存保障設施企業)等二氧化碳封存樞紐,在國內共享封存設施,通過規模經濟效應大大降低二氧化碳封存單位成本,以商業協同效應降低投資風險。這些樞紐和集群可兼顧到多數碳排放大戶,可為大多數新增商業設施所使用。二是英國亨伯零碳集群項目——英國倫敦的亨伯工業集群作為英國最大的工業集群,正在通過使用氫能和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建設成為英國第一個凈零碳排放產業集群。中國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產業也已起步,例如中國石油集團新疆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測試中心是全球8大中心之一,新疆油田和吉林油田等已建成30萬噸/年以上規模的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項目;大慶油田和中國石化勝利油田100萬噸/年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項目已經啟動,正全力建設。
1.2 發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作為實現“雙碳”的輔助工具之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簡稱碳市場)對于實現碳中和將起較大促進作用,通過碳排放權交易可以實現碳
價格,輔助碳平衡,籌集資金,促進碳中和。碳市場是前景較好的新興服務產業。目前全球
碳交易市場尚不完善,分為三類:第一類為已在運行的市場,包括1個超國家機構——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其運行所在國家包括27個歐盟成員國以及冰島、列支敦士登和挪威)、8個國家(中國、德國、哈薩克斯坦、墨西哥、新西蘭、韓國、瑞士和英國)和24個一級行政區,其司法管轄區占全球GDP的54%,覆蓋了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16%,覆蓋區域人口占全球近1/3。第二類為正在建設中的碳市場,擁有明確授權或正在起草相關法律法規,包括哥倫比亞、烏克蘭、黑山、越南、印度尼西亞和美國的賓夕法尼亞州、俄羅斯薩哈林島。第三類為對建立碳市場感興趣,正在調研準備過程中的國家和地區,包括巴西、智利、芬蘭、土耳其、巴基斯坦、泰國、菲律賓、日本和美國的華盛頓州等。全球碳市場已通過
拍賣配額為促進碳中和籌集資金1000億美元以上。中國在進行8省市試點的基礎上,于2021年初啟動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中國碳市場尚處于初級階段,交易不夠活躍,交易
價格較低,交易量和交易額有限,2021年第一個
履約周期累計成交量僅為1.4億噸,累計成交額58億元。
1.3 發展稀有金屬采掘和冶煉加工產業
碳中和將大幅推高對鋁、銅、鋅、鎳等稀有金屬的需求。據伍德麥肯茲測算,在基礎情境下實現能源轉換,鋁、銅、鋅、鎳和鉛的年需求量將分別增加1500萬噸、1100萬噸、480萬噸、230萬噸和620萬噸;在加速實現碳中和、氣溫上升控制在2℃情境下,對鋁、銅、鋅、鎳的年需求量需進一步增加680萬噸、360萬噸、80萬噸和100萬噸。碳中和還將抬高稀有金屬的成本和價格。據測算,到2025年,1.5℃溫升情境下鋁、鋼、鎳等金屬成本和價格將分別升高118%、54%和34%[8]。屆時這些金屬的采掘和冶煉加工產業將得到大發展,部分稀有金屬甚至可能出現全球性短缺。
1.4 大力發展能源科技
“雙碳”目標下,十大科技方向值得關注和深入研究,包括適應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網的智能電網技術、長周期大容量的儲能技術、安全高效的核能技術、推動道路交通降碳的先進電池技術、實現船用燃料替代的關鍵技術、實現工業深度脫碳的原料替代技術、工業高品位熱源替代技術、低碳高效且因地制宜的供暖技術、系統性節能提高能效技術、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負碳排放技術。傳統化石能源的煤炭地下氣化和頁巖油原位轉化技術也需要格外關注。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儲能技術和“人造太陽”技術。儲能技術如果獲得突破性進步,新能源的利用將呈幾何級數增長。中國“人造太陽”技術已經領先于世界,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等離子物理研究所已成功實現可重復的1.2億℃101秒、1.6億℃20秒和7000萬℃1056秒等離子體運行;成都可控核聚變研究裝置中國環流器二號M(HL-2M)核聚變已將內部溫度升高到2億℃,相當于太陽中心溫度的13倍。但該項技術距離實際利用的路還比較長。一旦技術可控制和利用,僅一兩個“人造太陽”就足夠全人類所用,而且所需原料氘在海水中大量存在,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做好上述工作,揚長補短,中國與西方的差距將一步步縮小,從各方面迎頭趕上西方不是高不可攀的任務。一旦趕上,西方在中國面前的“碳緣政治”優勢和成本經濟優勢自然不攻自破。
2 繼續推進天然氣管道建設,保證能源安全
在通往“雙碳”目標的路上,作為清潔能源的天然氣始終是各國追捧的寵兒。盡管中俄之間、中國與中亞之間已修建輸送能力達930億立方米/年的天然氣管道,也在規劃建設近1000億立方米/年的管道,但與中國承受的碳減排壓力相比,與俄羅斯、土庫曼斯坦所擁有天然氣資源的豐富程度和尋求出口市場的迫切程度相比,都還有巨大的潛力可以挖掘。因此既應加快建設規劃中的管道,也應啟動論證既有管道的增輸量建設和新管道建設,在現有基礎上再增加500億立方米/年左右的天然氣管道輸送能力。
在滿足國內需求的同時,天然氣管道建設也是攜手“碳緣政治”中第三類國家共同完成碳中和承諾任務、共同應對西方“碳緣政治”的途徑。解決好俄羅斯和中亞等資源國的能源新去向,也是為全球邁向碳中和掃除障礙。
此外,實現“雙碳”目標始終存在一個前提——能源安全。能源安全是實施“雙碳”目標的前提,前者受到威脅,后者就很難一帆風順,當前烏克蘭危機下歐洲所面臨的窘境足以充分說明問題——歐洲大量重啟煤電和核電,喧囂一時的全球碳中和議題忽然銷聲匿跡。
2060年實現碳中和后,中國對石油和天然氣的年需求量分別約為2億噸和5000億立方米,以國內1.5億~2億噸的原油年產量加上現有中俄、中哈、中緬原油管道7000萬噸的年輸送能力,足以保證石油消費,可基本消除對海上運輸的依賴;以國內3500億~4000億立方米的天然氣年產量加上增建后的中俄、中亞、中緬2000億~2500億立方米天然氣管道年輸送能力,以及北極數個LNG項目年份額氣140億~200億立方米,足以保證天然氣消費,可基本消除對東南海上運輸的依賴。這在一定程度上可算是“能源獨立”,至少可破解“馬六甲困局”,消除對海運安全的擔憂,亦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中國能源安全基本盤,輔之以一定的能源消費有序管理,基本可應對外部封鎖與訛詐。
3 把控“雙碳”推進節奏,爭取自身正當權益
實施“雙碳”必須要大力發展新能源,改善能源結構,推動能源轉型。國家規劃已經明確,到2025、2030、2060年,中國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要分別達到20%、25%和80%。這意味著化石能源消費量將呈加速度急劇下降,能源結構將進行重大調整,要大力發展太陽能、風能、氫能、核能、生物質能、地熱等新能源和傳統水力電能,大力發展天然氣。到2030年碳達峰時,中國太陽能和風能裝機容量要達到12萬億千瓦/年,天然氣消費量要達到5500億立方米/年。到2060年碳中和時,中國天然氣仍將維持較高消費水平,為此要加快國內天然氣開發,加快推進
頁巖氣、煤層氣、
致密氣等非常規天然氣資源規?;_發;促進石油消費盡快達峰,之后逐漸減少,到2060年碳中和時,石油消費量應維持在2億噸/年左右;加快煤炭減量步伐,“十四五”時期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嚴控煤電裝機規模,加快現役煤電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在發展新能源強力減少碳排放的同時,還需要發展負碳技術和產業,大力發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和森林碳匯。
從中國“雙碳”承諾出發,根據具體情況,安排“雙碳”推進節奏。全國各行各業同樣要從自身實際出發安排碳減排進展,切忌一窩蜂、一陣風,更忌盲目跟風、緊跟西方的調門跑。為此中央專文要求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和碳中和工作,要求處理好減污降碳和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群眾正常生活的關系,防止過度反應,確保安全降碳。能源的飯碗要端在自己手里,減碳的節奏同樣要握在自己手中。
在不折不扣完成“雙碳”目標的前提下,碳減排能晚些減就沒有必要搶著早減,因為碳減排需要高昂的成本,要付出不小的代價;能在與西方的斗爭中爭取到一些緩和,就不要畫地為牢、嚴格執行西方的要求;能在低付出領域減,就不要在高付出領域減;能在付出的同時也能有相當收益的領域減,就不要在只付出無回報的領域減,不要選擇只付出無回報的碳減排方式。這便是碳減排的節奏。
與此同時,對于西方國家對中國的苛刻要求、對其筑起的碳關稅和非關稅壁壘,我們要敢于斗爭和善于斗爭。在全球邁向碳中和的征程中,不同類型的國家所履行的義務、達成“雙碳”目標的時間點理應不同,公平原則理應得到切實體現,碳關稅理應對發展中國家有相應照顧性安排,這一切不進行斗爭是不可能自動實現的。在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6)上,各方提出的7個方案(IPCC方案、G8方案、UNDP方案、OECD方案、Garnaut方案、CCPSM方案和Srensen方案)沒有一個對發展中國家給予了恰當的照顧,沒有一個對公平原則體現到位。
西方發達工業國的碳排放已經進行了數百年,如今輪到發展中國家求發展的時候,忽然提出降低碳排放量;西方發達國家能源消費已經趨于清潔化、易于實現碳中和了,卻拉著消費高碳能源為主、多是“吃粗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一道只能“吃細糧”;西方發達國家花費上百年才可能實現的碳中和,卻強制要求廣大發展中國家一道在短短三四十年里實現。這些都顯然有失公平,這些“細賬”必須在西方國家面前算清楚。首先讓西方世界背負道義責任,其次讓西方世界承擔更大、更多義務,為此需要與西方發達國家作長期艱苦的斗爭。
歐盟即將推出碳關稅,正在推行綠色認證和綠色標識??梢灶A期,美國等其他發達國家也將緊隨。如何破解這一嚴重損害發展中國家出口貿易、有損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新的“碳緣政治”安排,還需進行深入研究,以無可辯駁的數據與西方發達國家開展斗爭,維護和爭取自身正當權益。
中國作為“碳緣政治”中第二類國家的代表,既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和權力,也要為世界上占多數的第二類國家、為廣大第三世界國家仗義執言,與它們一道共同維護和爭取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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