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記者從浙江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浙江省多部門聯合印發《浙江省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實施意見》(后簡稱“實施意見”),發揮投融資對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支撐作用,助力
綠色低碳發展。這也是全國首個省域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實施意見。
近年來,高溫干旱、寒潮冰凍等極端氣候現象越來越頻繁,主流觀點認為,這與人類活動排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密切相關。作為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實施意見的支持范圍包括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兩個方面,比如控制工業、農業、廢棄物處理等非能源活動溫室氣體排放,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并優化能源結構,增加森林、濕地、海洋等
碳匯,以及提高農業、水資源、氣象等重點領域的適應能力等。
目前生態環境部門正協同推進污染治理和
碳減排,同步實現生態擴綠和經濟增長。據介紹,這次實施意見鼓勵金融機構對納入
試點的區域、園區、企業等主體重點給予授信支持,同時引導省級以上金融機構對接全省創新區的融資需求。在
試點之外,不少傳統工業企業正在推進節能降碳項目,實施意見也鼓勵金融機構為其提供信貸服務,并合理控制其在“高碳低效”領域貸款。
此外,浙江將引導民間投資與外部資金進入氣候投融資領域。
在省域內,規范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對省產業基金支持的、以PPP模式操作的綠色低碳項目,支持其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目前,麗水市已成功入選全國首批氣候投融資試點,正引導和促進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
國際層面,浙江要優化綠色低碳項目(企業)的跨境投融資業務,引導國際相關援助資金、外國優惠貸款支持節能、可再生能源利用、林業碳匯等項目建設。
在資金基礎上,市場機制是促進環境要素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浙江將積極探索溫室氣體自愿減排市場建設,推進麗水、嘉興、安吉、椒江區大陳島等地自愿減排交易試點,通過開發企業和公眾的碳普惠減排量項目,充分調動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應對氣候變化。
同時,浙江鼓勵金融機構和政府投資
平臺設立相關分支機構或業務板塊,支持機構和資本探索綠色保險、
碳期貨、
氣候債券等衍生產品,創新氣候投融資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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