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記者從山東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該廳聯合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等8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推動開展山東省大型活動
碳中和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到2025年,山東省將形成以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為重點實施主體的大型活動
碳中和工作機制,山東省內舉辦的大型活動主動開展減排行動并實現碳中和。
《意見》提出,到2027年,全省基本建立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型活動碳中和工作機制,形成崇尚
綠色低碳的社會新風尚。
《意見》指出,參與人數500人及以上的活動,可根據《大型活動碳中和實施指南(試行)》的碳中和流程開展減排行動并采取抵消措施,委托經認證的第三方機構開展評價,確認實現碳中和。參與人數200人及以上且不足500人的活動,可通過自我承諾確認實現碳中和(并對承諾真實性負責),鼓勵在山東碳普惠
平臺進行核算和抵消。
《意見》強調,大型活動組織方應根據大型活動的實際開展情況核算溫室氣體排放量,為碳抵消提供準確依據。大型活動組織方通過購買
碳配額、
碳信用的方式或通過新建林業、海洋項目產生
碳匯量的方式抵消大型活動實際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鼓勵通過社會捐贈
碳配額、
碳信用的方式支持大型活動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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