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發布了《北京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試行開展碳排放影響評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時間到6月27日截止。
征求意見稿中提到,結合建設項目基本情況,開展碳排放量和排放強度核算,依據碳排放管控目標開展評價。
實施范圍為在北京市范圍內,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及本市實施細化規定要求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核與輻射類建設項目、生態環境部審批權限內建設項目除外)。
這些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在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時應同步開展碳排放影響評價,相關內容納入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征求意見稿中提到,要按照DB11/T1781、1782、1783、1784、1785、1786、1787的規定,結合建設項目所屬行業,分析建設項目碳排放核算邊界、排放源,確定排放因子及活動數據,核算碳排放量,進一步計算碳排放強度。
其中,施工期碳排放暫不納入核算范圍。
評價內容包括碳排放量評價、碳排放強度評價和改擴建項目評價。碳排放量評價優先以區級行政區碳排放總量目標為評價基準,計算建設項目碳排放量對所在區碳排放總量的貢獻情況,分析對總量目標的影響。如建設項目所在產業園區有碳排放總量管控目標的,還應計算建設項目碳排放量對產業園區碳排放總量的貢獻和影響情況。
碳排放強度評價同樣優先以區級行政區、產業園區、行業的碳排放強度考核目標為基準進行對比分析;如無碳排放強度考核目標,以碳排放先進值作為基準進行對比分析;如無碳排放強度考核目標和先進值,可暫不予評價。
而對于改擴建項目評價,則分析凈新增碳排放量對碳排放總量目標的影響。其中,納入碳排放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還應分析建設項目碳排放量對配額度的影響情況。征求意見稿中提到,原則上總體工程(現有工程+擬建工程)碳排放強度應優于現有工程。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提到,外省市開展碳排放納入環境影響評價
試點聚焦于“兩高”等重點行業,而北京已基本疏解此類重點管控行業,“兩高”等重點行業碳排放影響不明顯,全行業碳排放管控是北京市現階段碳排放管理的重心。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在接受界面新聞采訪時表示,此次政策是房地產領域落實“碳達峰碳節能”思路的重要文件,值得房地產行業的關注。
嚴躍進表示,從評價內容來看,征求意見稿明確要計算建設項目碳排放量對所在區碳排放總量的貢獻情況,這也說明后續各區的碳排放影響評價工作會和具體的工程項目等掛鉤。
“從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來看,需要積極研究此類評價體系,主動從評價指標和要求來降低碳排放規模,尤其是在裝配式建筑、
綠色建筑、新材料和新建造工藝方面做創新,以吻合市場的需求,真正將住房建設工作朝著新的評價體系演進。”嚴躍進提到。
去年7月,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開展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試點的通知》,提到在河北、吉林、浙江、山東、廣東、重慶、陜西等地開展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試點工作。
試點行業為電力、鋼鐵、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重點行業,除上述重點行業外,試點地區還可根據本地碳排放源構成特點,結合地區碳達峰行動方案和路徑安排,同步開展其他碳排放強度高的行業試點。
該通知還提到,在2022年6月底前,基本摸清重點行業碳排放水平和減排潛力,探索形成建設項目污染物和碳排放協同管控評價技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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