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企業在
碳市場內開展配額和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的交易行為。
政府以經過核算的歷史
碳排放數據或行業標桿數據為依據,給企業分配下年度的排放配額,如果
碳排放量低于配額,即可出售剩余配額,如果排放量高于配額,則必須從市場上購買配額使用。
在確保實現國家減排目標的前提下,通過碳市場實現減排資源的有效配置,可以最低成本實現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與行政指令、經濟補貼等減排手段相比,碳排放權交易機制是基于市場機制的低成本、可持續的
碳減排政策工具。
發展歷程
碳排放權交易
2011年,國家發改委選擇在
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開展碳排放權交易
試點。
2018年4月,應對氣候變化主管部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變更為生態環境部。
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市場正式啟動交易。
2021年12月31日,全國碳市場第一個
履約周期順利收官。共納入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2162家,年覆蓋溫室氣體排放量45億噸二氧化碳。成交均價42.85元/噸,
履約完成率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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