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拜登政府時期以來,美國在減碳政策方面又表現出較為積極的態度。在國際上,拜登政府將氣候變化確立為“美國外交政策和國家安全的基本要素”,且其奉行多邊主義的外交政策,希望美國在氣候外交新格局上取得領導地位。因此,拜登政府上任伊始就宣布重新加入《巴黎協定》,推動全球氣候治理,試圖在全球解決氣候變化問題的過程中占據領導地位[17]。拜登政府還制定了氣候融資計劃以減少國際高碳項目、增加氣候融資,這些行為表明拜登政府在氣候問題上采取了積極合作的方式,希望通過應對氣候危機的行為來鞏固美國盟友體系,并且重塑美國的國際領導力。
在國內,拜登政府恢復了奧巴馬政府時期的積極態度,甚至猶有過之,提出“3550”目標,即到 2035 年通過可再生能源實現無碳發電,到2050年實現
碳中和。拜登政府為了消除特朗普執政帶來的影響,推出了一系列的行政命令來推進
碳減排工作,例如,發布了《應對國內外氣候危機的行政命令》《清潔未來法案》等,通過推動
新能源技術創新、實施
綠色清潔能源解決方案、加大
清潔能源投資、利用
綠色金融優化市場資源配置等途徑來促進能源轉型,將發展清潔能源與美國經濟發展相結合,加速各部門的低碳發展。具體而言,拜登政府計劃投資4000億美元對技術進行創新與應用,降低清潔能源、
碳捕集、燃料替代等技術的應用成本。同時,拜登政府還計劃投資16000億美元興建基礎建設,其中包括了建設充電樁、優化交通路線、優化電網布局、實現清潔能源發電、升級改造現有高耗能建筑物、發展氣候智能型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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