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可探索多種參與形式
助力“碳中和”
本報記者 李正
隨著近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列為重點任務之一,綠色金融產業再次吸引了社會各界的目光。
商務部研究院副研究員龐超然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為了推動我國碳中和工作的開展,相關政策可以考慮從直接調控逐步向間接調控方向轉變,更多依靠指導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中包含環境考慮、鼓勵投資機構更多考慮企業ESG成效等措施、以獎代補推動綠色經濟發展等。
浦江金融
論壇秘書長李國旺認為,要想更好的發揮綠色金融對我國碳市場的服務作用,首先需要從三個方面對其進行完善。第一,在法律層面進行立法,強制進行碳權證券化。綠色環保企業可以出讓碳權收益,未達標企業除了通過交易所購買碳權外,還應多繳納環保風險基金等。第二,在資本市場層面,鼓勵生態綠色企業上市,遏制有環保瑕疵的企業上市,從股權創新上對綠色產業進行激勵。第三,在債券融資方面,對未達綠色環保要求的企業,提高債權融資成本,縮減融資額度。
目前國內已經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的企業以銀行為主。比如興業銀行、上海銀行、中國銀行的董秘均在回復投資者問詢時表示,正在提高對綠色金融業務發展的支持力度、完善服務體系、加大信貸投放等。
中國人民大學高禮研究院宏觀經濟學助理教授王鵬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國內較早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的銀行,如興業銀行、工商銀行等已經通過多元化的形式參與到綠色金融當中,比如綠色貸款,根據政府的統一安排,對合規合格的綠色清潔能源項目或企業,進行貸款利率的補貼。
“當然,綠色金融不僅僅局限于貸款,還可以通過其他的金融手段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比如工商銀行和浦發銀行,他們的合作形式除了傳統意義上的貸款利率,還包括企業融資質押,通過參股的形式與綠色項目或企業進行合作。同時,在相關的資源、場景、甚至訂單等各個方面,通過多元的方式,參與到綠色環保領域或項目當中,為綠色金融整體效果的實現做出努力。”王鵬說。
王鵬認為,要實現碳中和目標,綠色金融可以探索的參與形式還有很多,比如在債券發放方面,針對綠色環保的項目、應用場景,給予綠色通道,實現更快的發行速度。在融資角度方面,對利于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項目、企業、應用場景研發,金融機構可以通過股權融資、質押等形式,助力綠色環保產業發展。
對于未來綠色金融的發展,龐超然認為需要政府推動出臺行業標準,引導金融機構在貸款和債券評估方面引入環境成本因素。同時,要鼓勵市場主體推出更多可供投資的金融產品,形成綠色金融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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