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電力市場化需要電源側的容量機制
我國的電力體制改革正遵循《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以下簡稱“中發9號文”)確定的總體思路和基本原則有序推進。改革的重點內容之一是建立競爭性的電力批發市場,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目標是建立以中長期交易規避風險,以現貨市場發現價格,交易品種齊全、功能完善的電力市場。
中發9號文頒布以來,以電力中長期交易為代表的電力市場化交易發展迅猛,兼之彼時正處于電力供給總體過剩的時期,電價水平降低明顯,改革紅利充分釋放。但是這種市場化交易僅僅只是電能量交易,無法體現電力生產供需實時平衡的特性,競爭形成的價格并不體現不同時段電能生產成本和價值的差異,也無法給予為系統提供了差異化產品和服務的不同電源合理的成本補償和回報。
為推動競爭性電力批發市場向縱深發展,建設體現電力供需實時平衡特性的電力現貨市場勢在必行。2017年8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批準8個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相繼開展模擬試運行,現貨市場建設加速推進?,F貨交易作為市場化電力電量平衡機制的補充部分,起到發現價格、完善交易品種、形成充分競爭的作用。發電企業在電力現貨市場中進行的是時間尺度有限的短期決策。在短期決策過程中,往往不能實現全部投入的調整,而只能調整變動投入。因此電力現貨市場是基于變動成本進行競爭的市場,發電企業在現貨市場中通?;谧陨戆l電生產的短期邊際成本進行短期的產量決策。由此形成的電力現貨價格以各時段滿足電力負荷需求的短期邊際成本為基礎形成,能夠提供電力商品時空價值信號,實現電力資源的短時高效、優化配置。但是,單純的電力現貨價格會使得邊際機組的固定成本缺乏有效的回收渠道,也使其他參與電力現貨市場競爭的機組的固定成本回收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尤其是在以風光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不斷提高的電力系統中,短期發電邊際成本持續降低,固定成本回收的不確定性將增大。固定成本回收缺乏穩定預期,會使得發電投資風險增加,難以有效引導充足的發電容量投資,從長期來看無法保證發電容量充裕性,這將危及電力系統安全及電力市場穩定。
目前,隨著“計劃電量”的日益縮減,電力批發價格雙軌制運行的逐步退出,這是全面建立競爭性電力市場的正確發展方向。但是,“雙軌制”中“計劃電量”和政府定價的退出,使得在市場供過于求時,發電企業失去了原本相對穩定的固定成本回收保障機制,面臨的投資風險大幅增加;缺乏固定成本回收機制將使得發電企業對發電容量的投資意愿降低,有可能導致供不應求的局面出現,此時用戶將面臨電價大幅上漲的風險。因此,“雙軌制”退出時,若無其他科學、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予以替代,從長遠來看,將影響發電企業的正常生產運營和投資決策,最終影響整個電力系統的容量充裕和市場穩定,發用雙方的風險都將大大增加。探索建立電源側容量機制是解決這一問題,保障發電容量充裕和未來市場穩定的必由之路。電源側容量機制也是完備的電力批發價格體系的有機組成,與體系中的其他價格形成機制一同來完整的體現不同功能定位的發電機組提供的差異化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實現發電資源的優化配置,這對包括水電在內的
清潔能源占比日益增加的未來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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