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發展排污權交易市場的政策建議
(一)福建省應堅持創新改革,建立全省統一的排污權交易市場
福建省政府始終堅持“全省一盤棋”,出臺了多個管理辦法和指導文件,致力于建設統一制度、統一市場和統一平臺的排污權交易體系。在此背景下,廈門市作為福建省內率先啟動工業全行業排污權交易的重點市場,其制度建設和改革創新頗有成效。應當始終堅持市場化交易機制,形成市場化價格,提高企業的參與度和活躍度。完善全省排污權交易統一市場,引導排污權指標跨流域、跨區域流轉。進一步強化改革,簡化流程和手續,優化服務。目前全省已設計出多種交易方式,如網絡競價、協議轉讓、買方掛牌、儲備出讓等,其中網絡競價在線操作,免收交易費用,耗費時間短,信息透明度高,是值得鼓勵推廣的交易方式。
(二)積極開發排污權金融工具,規范綠色金融產品
排污權交易市場試點省份和非試點地區已探索過以排污權為標的的綠色金融產品創新,其中較為普及的是排污權抵押融資、排污權質押融資、排污權回購和排污權租賃。就廈門市當前情況來看,排污權融資業務主要聚焦在抵押貸款和租賃方面。應當建立更加有效的登記及公示系統,進一步完善市場化的定價機制和融資相關管理辦法,規范金融產品,并探索新的排污權融資業務,讓排污權成為“流動的資本”,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三)加強與其他省份的交流協調,為打造全國統一排污權交易市場做準備
目前各?。ǖ貐^)在建立“具有地區特色”的排污權交易體系,各省(地區)多樣化的交易規則和交易價格不利于排污權全國范圍內跨省市流轉和擴大排污權市場規模。應當加強各省份和地區之間的交流協調,致力于達成基本一致的交易制度總體框架,各地區可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細化的管理辦法,為未來形成全國統一排污權交易市場做準備。
(四)與環保稅積極配合協調,避免過多增加企業負擔
環保稅作為一項法定稅,具有強制性,任何排污主體都必須繳納。相比之下,排污權交易的靈活性高,應當配合環保稅的實施。兩者從設立理念上來說并不矛盾,環保稅還能彌補排污權交易涉及范圍小和污染物種類少的缺陷,但這種“彌補”如果不能合理設置界限會使企業重復支付,加重企業經營負擔。因此,應當制定相關政策來確立環保稅與排污權交易的配合機制,合理設置環保稅的征收范疇,對已購買排污指標的企業進行一定的稅收減免,或適量降低排污權定價,在控制污染物排放的同時也避免過多增加企業負擔。
參考文獻
[1] http://www.ccin.com.cn/detail/aaaa19066794157f72bd4e2b303fde25
[2] http://www.rmfz.org.cn/contents/542/164319.html
[3]http://xm.fjsen.com/2018-10/29/content_21618202_all.htm#content_1
作者:
崔瑩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氣候金融研究室及
碳金融實驗室負責人
錢青靜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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