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碳交易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
首先建議加快碳交易制度立法步伐,明確碳交易制度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中應該發揮的重要作用。建議全國人大、生態環境部等部門加快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候變化應對法》《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出臺,通過高層級的立法明確碳交易標的法律性質及其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過程中的重要作用,明晰交易主體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落實監管者的監管權限,授權對違法違規行為采取強有力的處罰措施。
建議加快全國碳交易市場的建設速度,及時跟進經濟高質量發展進程。建議由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
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開展重點統籌督辦與推進工作,明確全國碳交易市場建設時間表,細化重要推進節點工作任務與目標,確保發電行業2020年實現全國碳市場正式上市,并有序將其他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納入全國碳交易體系,為我國實現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和經濟可持續發展預留政策實踐空間。
其次要強化碳交易制度的監督管理,推動碳交易納入經濟高質量發展評價體系。一是依托數據
平臺強化碳市場監督管理,建議國家生態環境部將控排企業的碳排放、碳配額和碳交易信息納入生態信息監測
平臺和大數據共享體系,保障碳交易制度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效果。二是完善經濟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分解,將碳交易業績納入相關各級政府部門的責任考核目標。建議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能源局、科技部等部委在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指標體系分解與責任部門任務分工時,將碳交易的績效納入考核體系。
最后建議加強碳交易制度研究和評估,引導碳交易有效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一是加大碳交易制度的科學研究投入。建議科技部引導設立碳交易專項研究資金,各級自然科學基金和社會科學基金以及相關社會力量將碳交易制度作為重點支持領域,組織科學家和政策研究者積極探索碳交易對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影響機理,為碳交易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提供智力支撐。二是加強碳交易制度實施的影響評估。建議生態環境部、科技部等從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高度,加大對碳交易實施影響評估的支持力度,不斷完善碳交易管理制度,并做好應急預案。
(張躍軍系湖南大學教授、湖南大學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中心負責人;王偉系湖南大學博士生;劉朝系湖南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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