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明確了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工作的責任主體。明確了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電動汽車及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含進口商)是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責任主體。電動汽車整車生產企業應負責回收安裝在整車上的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動力電池生產企業(指系統生產企業)應負責回收其銷售給獨立電池經銷商(整車生產企業售后體系之外)的動力電池。電動汽車及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含進口商)應負責建立廢舊動力電池回收網絡,在具有售后服務網點的設區市至少指定一家回收網點負責廢舊動力電池的收集。鼓勵多家企業共建、共用廢舊動力電池回收網絡,降低回收成本,提高回收網絡運行效率。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 放_交-易^網^t an pa i fang . c om
三是明確建立動力電池編碼制度,建立可追溯體系?;厥阵w系的建設是廢舊動力電池能否得到合理回收及再利用的關鍵環節。為保證廢舊電池的回收率,明確對動力電池產品采用編碼制度,具體編碼工作由生產企業負責,國家汽車標準化主管部門應盡快制定動力電池產品編碼標準。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含進口商)應對所生產(或進口)的所有動力電池產品進行編碼,并建立可追溯系統。編碼應具有與產品的唯一對應性。編碼應標識在動力電池產品顯著位置,且具有較高的牢固性。
四是鼓勵進行廢舊動力電池梯級利用。考慮到部分廢舊動力電池仍有一定容量,可適用于電動自行車、電網儲能電站等行業,因此,鼓勵對符合條件的廢舊動力電池進行梯級利用,以節約成本,提升資源利用率。因梯級利用可能會涉及電池的拆解、重組和檢測,所以梯級利用企業在銷售電池時應在電池表面貼自有商標并明示該電池產品為梯級利用電池,并負責其銷售的梯級利用電池的維修保養和再次回收。鼓勵電動汽車及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含進口商)與廢舊動力電池再生利用企業合作,根據廢舊動力電池的容量、充放電特性、使用安全性等實際情況判斷可否進行梯級利用。 夲呅內傛萊源?。骇鎲┨?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問:《技術政策》提出了哪些促進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答:目前,我國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保有量還比較少,相關回收利用體系還沒有有效建立起來,回收利用技術工藝還不成熟,暫不宜進行強制性管理。因此,《技術政策》只是一個引導性文件,沒有做出懲罰性規定。但為了鼓勵相關主體執行《技術政策》,引導行業規范發展,我們在《技術政策》里提出了幾個具體的促進措施:在制度上,國家鼓勵企業對動力電池采用收取押金、回購、以舊換新等措施,提高消費者交回廢舊動力蓄電池的積極性。國家將探索把廢舊動力蓄電池納入“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基金”征收范圍。在激勵措施上,國家將在現有資金渠道內對梯級利用企業和再生利用企業的技術研發、設備進口等方面給予支持,鼓勵企業不斷提升技術水平,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在技術研發方面,國家支持動力蓄電池相關回收利用技術和裝備的研發,鼓勵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企業、梯級利用企業、再生利用企業不斷開發和推廣新技術。在國際合作方面,國家將鼓勵開展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支持國家標準的共同制定和協調統一,支持開展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示范項目建設。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