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許可證將是每個排污單位必須持有的“身份證”,是企事業單位生產運行期排污行為的唯一行政許可。近日,市生態環境局致全市排污單位公開信,全面啟動了我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和發證登記工作。初步排查,我市涉及的排污單位近3000家。
市生態環境局在公開信中表示,依法實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重要內容,也是改革和完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的中心工作。根據國務院印發的實施方案,我國將建立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制度,對固定污染源實施“一證式”管理。2020年實現全覆蓋,實現“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規范一個行業、達標一個行業”。
為做好這項工作,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將在服務上做文章,必要時采取“一對一”“點對點”等方式做好幫扶指導,全天候做好答疑和技術支持工作。 4月30日前,我市預計完成33個行業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工作,9月30日前基本完成全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發證和登記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現行排污許可制度與以前最大不同,就在于政府對企業不再進行“家長式”和“保姆式”監督把關,讓治理污染責任主體回歸企業。通過排污許可,進一步明確企業的主體責任和管理部門的監管責任,督促企業由“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轉變。新的排污許可制度整合銜接了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相關制度,能夠極大地減輕企事業排污單位負擔,給予排污單位明確穩定的污染排放管控要求和預期,有助于推動形成公平規范的環境執法守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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