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各排污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全面落實生態環境部對于排污許可證“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規范一個行業、達標一個行業”的總要求,實現固定污染源全覆蓋,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和2020年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的通知》的部署,我市將在2020年4月20日前完成已核發的33個行業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工作;同時在2020年9月20日前基本完成全部應發行業排污許可發證和登記工作。我市各排污單位要落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依法申領,按證排污,履行企業主體責任,確保合法、正常經營。
排污許可證的申領與排污申請登記流程詳見包頭市生態環境局《致排污單位的一封信》或向屬地生態環境分局和稀土高新區建設環保局索取,也可以在包頭市生態環境局官網“在線服務”瀏覽排污許可辦事流程。排污單位屬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重點管理、簡化管理的,由包頭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排污許可證核發;屬于登記管理的,由屬地生態環境分局或稀土高新區建設環保局負責排污信息登記管理。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將對守法承諾的排污單位,依法發證,依證監管。對于未按時限要求申領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將依法查處。希望各排污單位高度重視,盡快向生態環境部門申領排污許可證或進行排污信息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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