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政策實施與市場開拓銜接 遵守綠證發行和交易的監管要求
國家鼓勵加快可再生能源項目建檔立卡和綠證核發,落實綠證全覆蓋的工作部署。同時,明確綠證交易平臺和方式。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加強對綠證制度實施和綠證交易的監督管理,包括對綠證核發和交易等工作的抽查檢查,嚴格防范和查處虛假交易、偽造和篡改數據等違規行為。綠證核發機構、電網企業、電力交易機構應嚴格按照綠證核發和交易規則,高效規范地執行綠證核發和交易。這要求各參與方不僅遵守政策規定,而且積極探索高效的合作模式和技術解決方案,以保證綠證系統的運行效率和透明度。
與能源生產者、消費者和監管機構建立合作伙伴關系
政策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實施細則和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實施方案。這包括探索實施重點用能單位化石能源消費預算管理,超出預算部分通過購買綠證綠電進行抵消,以及支持各類企業特別是外向型企業和行業龍頭企業通過購買綠證、使用綠電實現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因此,應構建一個高效、透明、公平的綠證市場,為能源生產者、消費者和監管機構之間建立穩固和互利的合作伙伴關系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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