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第二屆聯合國可持續交通大會將于2020年5月5日至7日在中國
北京召開,由中國政府擔任主席國。此次大會將包含一系列高級別
會議、部長
論壇、商業
論壇、科學、工程和技術論壇、若干專題圓桌
會議和其他配套活動。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先生與聯合國全球契約組織CEO兼總干事金麗莎(Lise Kingo)女士將與來自各國政府、全球企業代表、聯合國系統、國際組織、科技團體和其他利益相關方的代表們一同出席此次會議。本次會議將基于在首屆可持續交通大會上達成的《阿什哈巴德承諾和政策建議聲明》,就可持續交通的綜合性和跨領域性展開討論,明晰其在推動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中的多重角色,和加速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早日實現的重要作用。
交通促進人員和貿易貨物流動,經濟增長和民生改善,同時增加人們獲得科技、衛生、教育和金融等優質服務的機會,提高各層面的互聯互通,促進經濟一體化,改善社會公平,加強城鄉聯系。然而,交通建設項目的整個生命周期也對環境、社會和健康帶來一定負面影響。全球近四分之一的溫室氣體排放來自交通領域,預計未來幾年排放仍將大幅增加,從而進一步加劇氣候變化。許多城市中心的交通污染物直接關聯民眾健康,并且交通傷亡和事故死亡人數也在上升。同時,隨著互聯互通的加強,違禁品的非法流動也會增加。如果不采取積極的措施,現有的交通不平等,如弱勢人群、性別或偏遠地區的不平等可能繼續加劇。根據前秘書長高級顧問小組的報告,可持續交通旨在減輕這些負面影響,并“以安全的、可負擔、可獲得、有效的和韌性的方式,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造福當今和未來的幾代人”。
風險和機遇已擺在面前,世界需要更大膽、更雄心勃勃的行動。在實現2030年議程的關鍵十年之際,各國政府、全球企業、社會團體、國際組織和其他利益相關方都不能以一己之力推動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的實現。因此,聯合國全球契約組織以此次大會為契機,呼吁私營部門,尤其是與交通領域相關的各行業部門企業以基于原則的方法 、更前瞻的行動,將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納入其企業戰略和運營中,實現可持續交通與互聯互通。聯合國全球契約組織將與作為可持續交通重要踐行者和推動者的私營部門共同為推進與交通相關的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實現添磚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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