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切”現象是環境執法帶來的?
筆者認為,造成地方政府采取“一刀切”的原因,主要包括5個方面:地方政府平時不作為、管理沒到位,為迎接檢查,突擊關了一些企業,企圖掩蓋問題,是亂作為;地方對于標準、政策等了解有限,基層管理人員水平有待提高,為了所謂公平就全部關掉,不考慮環境績效導向;地方工作力量配置和目前任務要求之間存在較大差距,事太多、工作節奏太快,有時候也缺乏精準施策的能力和水平;以停代治、先停再說、一律關停,主要是考慮自己烏紗帽因素較多,強調政治正確、決心大、調門高。這種情況是不少地方領導實施“一刀切”決策的主要驅動力。一些地方搭環保便車解決其他問題的現象也時有發生,容易在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執法擴大化和“一刀切”現象。
環保“一刀切”,強制而又簡單粗暴,這不是政策導向,也不是需要的目標,這是環境與經濟雙輸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但沒有解決問題,還切掉了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良好形象。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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